焦点速讯:被监管“点名”,华谊兄弟再收警示函,前三季度公司亏损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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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称,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华谊兄弟公司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项目用印申请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董事长王中军、总经理王中磊、董秘高辉和时任财务负责人丁琪对该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上述四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就在几天前,华谊兄弟官方发布已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华谊兄弟在公告中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并尽快提交书面报告。

2022年以来,华谊兄弟及相关高管曾接连收到警示函。

6月2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作为华谊兄弟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王中军、王中磊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公司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王中军、王中磊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6月23日,华谊兄弟再次收到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华谊兄弟曾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显示,修正后预计华谊兄弟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5亿元至2.46亿元。因该数据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再次对王中军、王中磊等出具警示函。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最近这次收到警示函前,华谊兄弟公司正在推进定增计划。据华谊兄弟12月16日披露的公告显示,本次定增资金总额不超过17.064亿元,其中11.94亿元将用于影视剧项目,剩余5.12亿元将用于流动资金补充。

据悉,此次定增项目最早追溯到华谊兄弟于2020年4月举办的年度股东大会,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底,华谊兄弟宣布延长定增方案至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1月18日,华谊兄弟再次发布公告宣布继续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3日。

从财务业绩来看,受疫情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华谊兄弟从2019年至2021年三年累计亏损超过52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华谊兄弟净亏损2.6亿元,同比下滑144.66%。

截至12月22日收盘,华谊兄弟股价报2.64元/股,总市值73亿元。2022年以来华谊兄弟股价跌幅已超过33%。(文 | 阮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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